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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4 礼物 今天,很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是一位远方朋友送来祝贺我结婚的礼物,很漂亮的一个仿古木花瓶。我们因为一个和西藏有关的真实故事而认识,虽然素未谋面,但她还是给我挑选了礼物。看得出来,她很细心的挑选,谢谢,真的。
收到礼物,总是很开心的,不管是谁送,也没想它的价值,但有这份心,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在这茫茫人海中,还有这么一个人,能偶尔想起你,这就是缘分。
前几天,婚纱照已经拍出来了,看到很多土里土气的动作,想笑。。。。。。虽然挺俗,但人生在世,好不容易有个堂皇的理由让自己俗一下,为什么SAY NO?期待后期处理的相片出台…… September 04 旅行 人生就像一程旅行,不在乎目的,只在于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已经一年了,才有空把在欧洲旅行中的照片集中起来,成为了永久的怀念,回忆起这点点滴滴,心中总觉得,要是有机会有时间还有钱,那再实现这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吧。
我非常喜欢在德国那个小镇上的湖,宁静,安详,一尘不染,让人什么都不想,就能这样悠悠的过上几天,看树看水看月亮,慢慢的深呼吸,感受着大自然给予的享受,那样的世外桃源,只要踏进,就不愿远离……
从来就对城市的喧嚣反感,对都市的灯红酒绿提不起兴趣,有人说,我属于隐居派的,能在深山老林里,住在小木屋,或斜靠阳台,或写点文字,再或者,卷起裤脚,到小溪里,自娱自乐。
这当然是玩笑话,但,确实是向往这样的悠闲,几天就好,可对我说,还是个奢侈……况且,身边也有很多风景,不然,怎么时而见有游者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呢。 September 01 一个设计人的困惑文/陈向京 我常常自问自己是否算是一个成功的设计师(一般认为拿了几个什么设计大奖就算成功);有时甚至无法肯定自己是一个合格的设计师;唯一让自己自信的是自己是一个真诚而投入的设计人,虽说内心的充实和满足至关重要,但设计毕竟须面对受众,所以我无法不常常面对上述的困惑。本来二、三十年的设计经历,造就“成精”了,根本不应有如此的困惑,只是我的心智还没成熟到麻木的地步,反而随着自己的“成熟”而困惑更为强烈。 做设计的人都知道这样一条最为显浅的道理,你是在为设计的受者工作,你的设计是否可以实现,实现的程度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者的接受程度,设计者与设计受者必须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和某种程度的平衡,在这个过程中是设计者与设计受者的沟通和教化过程,谁教化谁而获得平衡这就取决于各自的造化了。任何设计人都不可能避免这样一个过程,只是在中国,设计人面对的设计“受者”中很大一部分不是真正的受者,他们只是一些负责花钱的人,而且其中大部分花钱的目的并非在设计的成品本身,设计成品只是某种目的媒介,陈丹青所说的“行政文化”、“行政建筑”就是其中之一。面对这样的设计“受者”和这样设计目的,设计人(应该说有良知的设计人)还有什么话可说?你只是他们手上的一条枪!这种情况下“设计人”敢说自己在设计吗?敢挺起腰杆子说自己是设计师吗?由于良心发现,不幸做了枪手的某些设计人,并不敢为这样的设计声张。这种困惑困扰了多少个怀揣美好愿望的设计人?比较起来,设计人更愿意为自认“粗线条”的人做设计,与这样的受者打交道,设计人起码能够与设计受者直接坦诚对话,在我的设计经历中,我更尊重长隆酒店的业主苏氏两兄弟,我并不否认作为设计者与业主之间为设计有争议,有妥协,但这是设计过程中良性的互动,起码在此过程中让设计人感到自己在进行设计活动。 另一个引起困惑的原因来自于所谓“公平竞争”的投标,其实公平是建立在公平民主的体制基础上的,如果说对体制本身的公平民主都有疑问的话,“公平竞争”是不是一句空话?在中国,“公平竞争”的投标项目,多是“行政文化”、“行政建筑”的项目,其中的项目目的性可谓五花八门,已远离设计的真意,其竞标的评审团成员,只是为了某一种特定的目的而组合,设计者只是这游戏中的棋盘中的一个可以任意摆弄的棋子,更或是小丑一个。我曾经历过一次最没尊严的投标戏弄(别说是设计师的尊严,连人格的尊严也被蒙视),这是一次某市的十大政府项目的投标,为隆重其事,该政府投标办到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考察工作,未及我介绍工作情况,就被负责人指责,所有意见与设计无关,最后还问我一句,“你会设计吗”?真放他狗屁!你面对如此的评审团,还有什么话可说!你敢参与这样的投标吗?其实在行业内,谁都清晰投标的“公平性”有多高,但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顺应潮流,但凡能有一口饭吃的,大概不会对此等作业有兴趣的。 另一次的投标经历则从不同的侧面提示所谓的“公正投标”的无奈。我们参加了一项由国内一位大师级建筑师主持的建筑项目的室内方案投标,我们幼稚地以为这种投标应该是建筑师寻找最为合适的室内方案和室内设计合作者,应该较一般的投标单纯,据说该建筑大师对我们的设计方案非常肯定,但非常无奈,一大批“评委”给他选出的并非他所选的,我为这个大师可惜!为这等投标叹息!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往往是为不正常的事找出“正常、合理、公正”的幌子,在这种状态下设计的评判标准如何判断?设计人又如何判断自身的价值? 刊自《N magazine》 ISSVEII,AVG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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